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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扑向汽车被撞身亡或涉嫌自杀【灵魂摆渡】

日期:2016-1-19(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男子“扑向”汽车被撞身亡 或涉嫌自杀

9月16日,一段在上热传的车祸视频引起不少友的讨论。在这段仅为几秒钟的监控视频中,一名在机动车道行走的男子突然倒地扑向驶过的汽车被撞。不少看过视频的友觉得,发生这样的事儿司机很倒霉。北京青年报了解到,该事件发生在9月13日下午,交警方面已经将案件移交到东城警方处理。业内人士称,如果最终判定此事系该男子自杀,机动车并不承担赔偿责任。

男子扑向商务车

这段不到5秒钟的视频翻拍自事发现场的一个监控摄像头,视频正对的方向是一个公交站台和机动车道。

在公交站台前,一位抱着小孩的乘客正在等公交车,旁边还站着几名同样等车的乘客。公交站旁的机动车道上,车流量并不大,一癫痫发作的急救药物军海医院治癫痫专业吗银色的商务车从远处驶来。这时,一名身穿浅色上衣的男子逆车向而行,走到路中间后突然侧身倒地,随后被迎面驶来的这辆银白色商务车撞到,车和人消失在画面中。

通过视频可以清楚地看到,就在银色商务车驶过旁边的公交站时,这位浅色上衣的男子毫无征兆地向右侧倒地,商务车刹车不及,撞到该男子。由于碰撞过于惨烈,公交站内正在等公交的乘客第一反应是赶紧远离现场。

通过对视频内事发地点周边环境的对比,北京青年报找到了车祸地点广渠门内大街。这起车祸发生在广渠门内大街东向西方向,旁边的公交车站为榄杆市站。附近多个商户的店主向北青报确认,事件发生在9月13日下午。

被撞之后男子身亡

陈女士的店铺正对着榄杆市公交站,她告诉北青报,在13日的下午3点左右,车祸发生了。当时我正想上楼休息呢,突然听到砰的一声响,我听着这声就觉得不好了,应该是发生车祸了。听到声响后,陈女士走出店门,看到一个男子头部流血,躺在路中间,而在距离该男子不到3米处,停着一辆银色的商务车。

陈女士称,倒地男子的鞋被撞掉了一只,在他身边散落着银色商务车的挡泥板和各种碰撞留下的碎屑,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后确认,这名男子已经身亡。被撞的男子年龄在30岁左右,中等个头,身材较瘦。

据一位商户称,事件发生后,银色商务车的司机从车上下来一直在打电话,随后交警到达现场。我看那个司机在跟交警演示事发的经过,意思是被撞的那个男的到车前突然倒下了,就跟视频里的一样。事发3个多小时后,出事现场才被处理完,道路随后恢复通行。

由于事发时路上的车辆并不多,附近围观的人大多不知道被撞的男子为何要走到路中间,并扑向了商务车。因为路上都是车,一般没有人会走到主路上的,要走也会挨着路边的绿化带走,这太吓人了。陈女士回忆起来当时看到的场景,还心有余悸。

商务车司机是否担责

16日这个视频被众多友转发,有人认为这名男子有自杀的嫌疑,也有人猜测这名男子是否为碰瓷或突然犯病。大部分友认为,不论男子的动机如何,这种的行为对商务车司机来说无疑是飞来横祸。那么,在这起事件中商务车司机要承担责任吗?

16日交管部门并未对此事进行回应,知情人士称,由于被撞男子涉嫌自杀已经移交东城警方处理,不过东城警方对此也未作出回应。

北青报咨询了多名一线交警,交警在看完监控视频后比较统一的意见是,这起事件不属于交通事故,而是治安事件,因此并不由交管部门负责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而规定中特别指出,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从视频上看,碰瓷和晕倒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很明显能看出行人是直接扑向驶来的汽车的右前轮方向。没有人会在车流量不大,车速很快的道路上碰瓷。一般碰瓷都会选择在道路拥挤、车辆多、车速慢的时候碰下车帮子。一位业内人士分析称,如果最终判定为行人的自杀行为,机动车并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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