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3-25(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冷血杀手认领全部罪行
17岁与同伙杀人焚尸 得知可免死刑后翻供
本报讯 (邹桂)一次打架被抓后,李春业主动向警方交代了一起令人发指的暴行。在他17岁的时候,和同伙杀害两名女子(其中一人才12岁)并焚尸。昨天,李春业和因他揭发而落的同伙在二中院受审。法庭上,李春业突然翻供,称杀人焚尸都是他一人所为。
“杀人是我一个人动的手,焚尸也是我一个人去的。”刚开庭,李春业便急急地说。据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3月14日,当时年仅17岁的李春业因琐事与同学张某发生矛盾,对张某进行殴打。后害怕张某及身边12岁的小佳报案,李春业伙同郭震、尹国强竟用砍刀、镐、耙将两人活活打死并埋尸。几天后,李春业和郭震用汽油将尸体焚烧。
李春业庭上说,因为张某说他女友坏话,他便打了张某两个耳光,怕她们报案,便开车将两人拉到丰台永定河河堤东侧一沙坑处将两人打死。几天后,他一个人到沙坑处将两人焚烧。李春业当庭为自己的同伙开脱,“我当时跟他们说是打人,他们什么都没做,就在边上看着,他们应该算包庇”。
检察官当庭宣读了李春业在预审期间的供词,当时李春业不仅供出老人得了癫痫病是为什么了两名同伙,同时供认郭震提议杀人,拿砍刀砍两人头部,焚尸倒汽油也是郭震所做。
“当时这么说是想推脱自己的。”李春业解释他的矛盾口供。“那这次为什么不推脱了?”检察官当即反问。
“现在说出来一块石头落地了,塌实了。”李春业停顿一下说。“在我提讯时,你多少癫痫病的症状次咨询未成年人杀人是否不判死刑的问题?”检察官接着追问。这次,李春业没有回答。
最终,即使在郭震承认自己砍了两人的情形下,李春业仍然坚持称全是他一人所为。据了解,李春业的反常表现是在得知针对未成年人的特殊规定后发生的。
面对李春业的翻供,法官解释说,推翻之前的证言应该有确实的证据和理由,法庭不会只听证言,还要看其它证据。昨天,法庭没有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