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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节给职工发放的礼品所得税可税前扣除吗

日期:2016-4-30(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中秋节给职工发放的礼品所得税可税前扣除吗

胶东消息 近日,留言编号为403192的民咨询:1、本年度实现收入200万元,必生业务招待费20000元,那所得税税前扣除可以扣除多少?20000元都可以扣除吗?2、中秋节发给职工的喜旺礼盒、月饼如何帐务处理?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市国税局回复: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纳税人请按上述规定计算扣除。2、企业中秋节发给职工的物品可凭合法的凭证(发票)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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